关于园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后
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学校防控〔2020〕34号),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复课后如何开展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如下,请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大量聚集等情况。
2.实施“封闭式管理”。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教职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对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监测,洗手消毒,并做好登记。未取得苏城码“绿码”的教职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 每天由专人负责对教学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做到进出一批学员消毒一次。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釆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培训、生活及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 组织教职员工和学员学习相关防控知识,指导教职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教职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 培训机构要及时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教职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和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持续做好疫情日报。 每日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疫情防控自查情况。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前后每日排查并上报机构教职员工和学员中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观察病例和教职员工重点人群状况排查数据,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后填写当日教职员工健康情况排查、当日学员健康情况排查,对于排查中发现存在发热、呼吸道传染疾病症状的还应作为附件上传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
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66620371,66605948
园区疾控中心:
67614200-1725或1730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
园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可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名单
机构名称
1
苏州市高博软件职业培训学校
2
苏州工业园区高博世纪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3
苏州市顺通职业培训学校
4
苏州工业园区爱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5
苏州工业园区哈工海渡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6
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7
苏州科大讯飞职业培训学校
8
苏州市东吴职业培训学校
9
苏州工业园区立宁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0
苏州工业园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1
苏州市中山职业培训中心
12
苏州工业园区山水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3
苏州工业园区松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4
苏州市海格职业培训学校
15
苏州工业园区企创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6
苏州市风云软件职业培训学校
17
苏州市中科职业培训学校
责编:江韵 编辑:October
来源:园区融媒体中心
关于园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后
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学校防控〔2020〕34号),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复课后如何开展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如下,请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大量聚集等情况。
2.实施“封闭式管理”。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教职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对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监测,洗手消毒,并做好登记。未取得苏城码“绿码”的教职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 每天由专人负责对教学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做到进出一批学员消毒一次。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釆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培训、生活及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 组织教职员工和学员学习相关防控知识,指导教职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教职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 培训机构要及时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教职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和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持续做好疫情日报。 每日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疫情防控自查情况。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前后每日排查并上报机构教职员工和学员中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观察病例和教职员工重点人群状况排查数据,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后填写当日教职员工健康情况排查、当日学员健康情况排查,对于排查中发现存在发热、呼吸道传染疾病症状的还应作为附件上传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
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66620371,66605948
园区疾控中心:
67614200-1725或1730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
园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可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名单
机构名称
1
苏州市高博软件职业培训学校
2
苏州工业园区高博世纪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3
苏州市顺通职业培训学校
4
苏州工业园区爱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5
苏州工业园区哈工海渡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6
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7
苏州科大讯飞职业培训学校
8
苏州市东吴职业培训学校
9
苏州工业园区立宁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0
苏州工业园区清大东方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1
苏州市中山职业培训中心
12
苏州工业园区山水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3
苏州工业园区松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4
苏州市海格职业培训学校
15
苏州工业园区企创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6
苏州市风云软件职业培训学校
17
苏州市中科职业培训学校